湖北省粮食部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以适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
一是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2006年5月,省粮食局组建了政策法规处,并指导督促各市、县粮食局建立相应的法制工作机构,全省多数县、市粮食局已明确了政策法规工作职能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制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粮食法制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依法管粮工作。为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省粮食局清理汇编了《湖北省粮食行政执法依据》,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归纳,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应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法律依据、权限、程序、责任等,以规范和指导全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下发了《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维护法律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经严格审核,申请换发了新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以加强行政执法证照管理,从源头上规范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加强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保障粮农利益,维护粮食安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全省粮食部门张贴宣传画5100多幅,悬挂标语横幅2110余条。省粮食局制定下发了《全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粮食执法教育培训,切实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增强全省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水平。
来源:湖北省粮食网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