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防范风险隐患,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食药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场蔬菜区实际经营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在经营销售食用农产品时,经销户应认真履行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 2. 各商行需按照2017年6月检测中心下发的二维码“一票通”模板,印制含有二维码的“一票通”票据并投入使用,如商行原印制“一票通”(不含二维码)票据未使用完,请提前按要求印制好“二维码一票通”票据,在使用完旧票据后,全部投入使用“二维码一票通”; 3. 已经投入使用和即将使用“二维码一票通”票据的商户,需如实记载进销货时间、品种、数量、来源和流向等相关情况,并主动向下游采购方提供规范的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一票通”凭证,以实现蔬菜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的追溯链条。 特此通告 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检测中心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