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渔政大队)承担着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重任,在支队党委领导下,该大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禁捕系列文件精神,着力加强渔政管理,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有效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武汉段“四清四无”常态化、可持续作出了应有贡献。 坚持“执法巡查”。积极开展长江禁捕水域常态化执法巡查,全年无休24小时轮班执行应急值守任务,紧盯重大节日、重点区域,对长江、汉江及通江支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具市场及电子汽配市场、重点餐饮酒楼等禁捕监管范围开展全方位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沿江违规捕捞业司,有效治理涉渔“三无”船舶,规范引导市民娱乐垂钓,切实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业生态安全。 全面围绕长江禁捕执法监管任务,针对不同时段、不同点位、不同问题,统筹开展执法打击行动,整治涉渔违法行为。在打击渔业非法捕捞过程中,不断深化渔政公安“两法”衔接,充分运用公安机关高效刑侦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效能。2020年3月18日,查办长江武汉段新洲区龙口闸水域非法捕捞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8月21日,查办江汉区某电子市场销售国家明令禁用的电鱼工具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0年涉渔违法违规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制度先行,强化固本强基,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执法调研,科学分析研究制定长江禁捕水域常态化联合执法打击、长江禁捕跨界水域协同执法打击等工作制度,先后与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签订了执法合作协议,巩固渔政、公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鄂州、黄冈、汉川、咸宁等市渔政执法部门签订跨界水域协同执法合作协议,并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跨界水域执法监管。 注重发挥群众的力量,提升禁捕工作监管覆盖面。2020年7月25日,与武汉市长江救援志愿队签订长江禁捕护渔合作协议, 长江救援队40个支队在禁捕区域的20个值守点投入禁捕日常监管。同时,深入推进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今年4月初,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管理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系列文件,指导全市选聘协助巡护人员144人,全面加强重要水域、重点时段巡查检查力度。 强化源头治理,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非法捕捞渔具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统筹开展全市渔具销售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渔具制售场所505家。通过摸排,先后查办两起销售禁用渔具案件。适时开展违禁渔具销毁行动,强化警示教育,落实以案释法,为稳固长江禁捕良好秩序奠定坚实基础。先后组织两次非法捕捞器具同步销毁行动,销毁电极杆、电捕鱼器、地笼等长江干流禁用渔具3920余部,“三无”船舶85艘。 围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着力开发具有武汉渔政管理特色的渔政管理指挥决策系统,全力打造长江禁捕渔政执法信息化平台。结合禁捕执法监管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无人机、雷达、高点视频、智能识别等可用于长江禁捕渔政执法的相关技术可行性研究,制定了相关建设标准。目前,渔政执法信息化系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之中。 ——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