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油菜籽大量上市在即,为保证农民种植油菜籽能够获得基本收益,以及有效促进国内食用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了今年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即每市斤1.85元。此外,为调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家将给予企业每市斤0.10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通知说,根据综合考虑去年以来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化及今年油菜籽种植成本等情况,按照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和略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遂确定今年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85元。
执行区域为湖北、四川、安徽、江苏、湖南、河南、贵州、江西、青海、陕西、浙江、甘肃、重庆、内蒙古、云南、新疆、西藏等17个油菜产区。其中,冬播油菜产区托市收购期限为2009年6月1日~9月底;春播油菜产区为2009年9月1日~12月底。
通知说,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安排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收购的油菜籽,要适时委托加工企业加工成菜籽油,转入国家临时存储,今后视市场情况再择机安排销售。
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抓住今年油菜籽丰收的有利时机,指定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充实地方储备。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格,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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