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湖北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正式实施。在启动仪式上,省委常委、副省长汤涛明确指出,该办法的实施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起点。
我省是全国第二个率先制订并实施该办法的省份。汤涛要求,要围绕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违禁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制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
省政协副主席、农业厅厅长陈柏槐陪同汤涛一行在武汉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车前,近距离接触了蔬菜现场检测过程。质检中心负责人透露,该中心每天都要派出多辆检测车,在江城三镇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和超市巡查,就地检测农产品安全。据实施办法,即日起,我省将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逐步实行进货查验、检验检测制度,凡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出具产地证明和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战略,近年来,我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监测,2008年,全省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7.2%,比2002年提高29.2%;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比2002年提高39.1%;水产品中氯霉素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和禽蛋中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抽检情况总体良好。
省农业厅副厅长王兆民介绍,让老百姓餐桌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强化源头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监管,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的监管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严控农产品生产安全。
在武汉市农产品白沙洲大市场,记者看到正在巡视的农业执法车辆。据悉,我省农业部门每年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农产品市场安全。目前,全省98%的县市和50%的市州农业部门已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省市县三级质检机构达到100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已初步形成。
来源:湖北农业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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