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发布了《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蓝皮书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应强化风险治理。
蓝皮书指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是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以科学为基础的重点治理。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食品安全监测技术、检测技术、评估技术、追溯技术等的广泛应用,使风险治理有了坚实的基础;安全风险在食品企业、监管部门、科技支撑单位等之间进行交流,可以共同分析原因、共同研究对策;食品企业和监管部门根据风险分布状况研究具体治理措施,并实行动态治理,落实治理责任。
蓝皮书介绍,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成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蓝皮书建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并予以公布。
同时,蓝皮书还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包括风险治理在内的其他努力方向,人本治理、全程治理、社会治理、统一治理、责任治理和健全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有奖举报机制。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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