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飞行抽检工作,提高飞行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发挥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效能,近期,湖北省武汉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武汉市食品安全飞行抽检管理暂行办法》。
飞行抽检是指在不预先告知抽查企业、检查时间和地点的情况下,采取突击抽检的办法进行检测,是对各职能部门食品检测的补充。武汉市食安办2008年继续将飞行抽检列入重点工作,全年抽检数量将达到2000批次,分为定期抽检和不定期抽检两种形式进行。
暂行办法突出三大举措:
一是联合实施,强化协调。飞行抽检由武汉市食安办组织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局联合实施,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环节抽检结果跟踪督办。
二是规范操作,结果共享。飞行抽检委托相关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完毕由相关检测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结果由武汉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享互认。武汉市食安办定期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引导市民科学消费。
三是量化指标,实行考核。飞行抽检结果列入对各区人民政府、市食安会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武汉市食安办将根据抽检结果计算各区品种检测指标分值,对连续两次抽检结果为全市倒数第一的区,将实行绩效考核减分制度,并根据其配合协调飞行抽检工作以及对飞行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处等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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