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市质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武汉市生产、销售的产(商)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如今,这一监督抽查制度已经连续实施了22年,为政府、社会提供了反映武汉市产品质量发展变化特点最具权威性的数据。
2007年,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亮点,攻难点,从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入手,积极探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与国家、省、市系列经济战略部署的结合点,努力提高质量监督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设成全市宏观经济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一是紧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大对限制类、淘汰类产品严格监管;二是紧扣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三是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涉及“三农”产品,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抽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服务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为农业生产的优质、高产和高效提供质量保障,为农村社会和谐进步奠定扎实基础;四是紧扣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加大对百姓日用消费品等民生产品,特别是加大对食品、建材监督抽查力度。同时,着力提高监督抽查对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全年共抽查食品饮料、建材及装饰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10大类近200种产品10562批次,经权威检测,合格9222批次,平均合格率87.3%,较国家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3.4个百分点,较2006年抽样合格率高0.9个百分点。抽查结果表明我市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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