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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报告

2008/2/27 17:03:00
  
  流通环节是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的最后一道关口。把好这个关口,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省工商局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显著好转。

  一、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概况

  (一)基本实现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实名登记

  近年来,全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持续增长,发展迅速,截至2007年12月31日已达14.52万户,占全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1.41万户)的67.82%。在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以“零无照、全亮照”为目标,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三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截至2007年12月20日,全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实名登记率达到99.3%。

  (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2005年省工商局开展的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3.83%;2006年为94.87%;2007年为99.22%。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呈上升态势,其中日常消费的重点食品质量显著提高,肉蛋制品、调味品、粮食及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饮料、保健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酒类等10大类食品的总体合格率达99.6%,蛋肉制品的合格率达100%。

  二是重点品牌食品质量状况较好。2007年,省工商局在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等14个城市,每季度对日常必需的10大类、100个重点品牌的食品进行质量跟踪监测。一季度抽查318个样品,合格率达98.11%;二季度抽查268个样品,合格率达99.25%;三季度抽查237个样品,合格率达99.58%;四季度抽查247个样品,合格率高达99.60%,样品内在品质合格率为100%。

  三是大型超市等食品流通主渠道食品质量保障较好。我省大型连锁超市发展很快,目前已达1083家,逐渐成为城乡食品流通的主渠道。为了抓好主渠道的监管,省工商局在大型商场超市建立“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点”172个,市州县工商局创建“示范店”1597个,通过引导全省食品经营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促使经营秩序不断好转。

  (三)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针对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商贩食品经营中问题较多的现状,省工商局开展了“农村市场食品整顿年”活动,积极围绕农民反映的热点、关注的焦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地方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对农村市场193个品种672个批次食品的不定向监测、1184个品种2867个批次食品的快速检测表明,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平均在80%以上,较上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

  (四)食品经营主体安全自律意识普遍提高

  全省食品经营者逐步建立和落实了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食品质量管理、食品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市场开办者责任等六项法定责任和义务,食品经营者是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得到普遍认同。全省共有6235个县城(含县城,下同)以上城市食品经营者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24986个食品经营户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全省共对139692.62公斤不合格食品予以了退市(召回),退市和召回率达到100%。

  (五)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状况得到改善

  针对校园及周边、建筑工地等以往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2007年工商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制订了《湖北省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市场巡查和清查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进一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消费和身体健康。对建筑工地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中,共取缔无照无证经营户489户,收缴假烟1684条、假酒682瓶,其他问题食品484件。全省建筑工地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农民工的消费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圆满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

  2007年8月以来,省工商局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在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举全省工商系统之力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目标。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7235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5247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5922个,重点整治区域10567个,捣毁制售假窝点141个,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825件,案值822.04万元,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16454户,吊销营业执照49户,查处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食品273183.07公斤,圆满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分别得到了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

  (二)着力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

  在加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实行网格化坐标式监管。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一个网,将其辖区划分为若干个格,按格确定网格监管责任人、监管职责和监管目标,强化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二是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和完善了食品经营主体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将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根据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监管方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三是利用大型超市原有财务和商品进销货管理软件,开发和建立电子台账,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大型超市食品质量实行在线动态监管,实时监控,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督查制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责任,全省工商系统逐级签定了责任状,实行市县局领导分片包所,工商干部定岗定责包户。全省14万户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部分解落实到了全省916个基层工商分局(所)、2万多名工商干部身上,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全年共有128名干部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撤职等责任追究。

  (四)加强食品质量监测

  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建立和完善了三级食品质量监测体系。省局重点对10大类100个品牌食品实行按季度定期跟踪监测;市州县局重点对地产品、节令食品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不定向监测;基层工商分局(所)重点对初级农产品和散装、裸装食品进行快速监测。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共监测食品2527批次,快速检测食品7669批次。省局监测结果除在《湖北日报》定期发布外,还印制成公告,在商场、超市、集市等食品经营集中的场所广为张贴。全年共印制、张贴监测公告24000份,有效地引导了城乡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客观评价,指引了安全消费。

  (五)强化食品安全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从上至下建立了“局长直通车”制度,明确各级工商部门受理的食品安全申诉举报,由各级工商局局长在第一时间组织查处。建立了局长直接办理制度、及时办理制度、现场处理制度、结果反馈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以及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处理各种申诉、举报。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局长信箱,设立专线电话,健全12315申诉受理机制,畅通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渠道。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食品安全申诉和举报9454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67.12万元。

  三、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和技术保障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针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多,任务重,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监管依据不足的问题,省工商局积极促成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省政府305号令);按照《办法》的规定,省工商局制定了《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暂行规定》、《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试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提高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2007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广泛宣传,提高维权和法制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全省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581685份,举办食品经营户培训班771期,悬挂横幅标语7248条,宣传展牌1085块,媒体宣传专版、专栏138个、报道1524篇。这些工作,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增强了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保障和装备配备

  为了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省工商局先后安排750万元,为全省17个市州工商局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车17台,为916个基层工商分局(所)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1065台;投入130万元,完善全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网络,建立起全省畅通的一体化食品安全信息系统;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追根溯源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信息来源: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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