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般把农产品标准分为强制类和自律型两种,强制的标准由欧盟委员会负责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具有不可抗性,必须严格遵守。近些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从农场到市场”的全程监控制要求,即把从“田间到餐桌”的生产全过程纳入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体系。欧盟为强化食品生产者对食品安全所负的职责,实施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标准》(HACCP)体系,即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并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这一体系还要求所有的农产品来源具有可追溯性。
自律型标准是由欧盟委员会及各国政府委托标准制定机构或农业、食品业协会实施管理与监督,由社会自愿采用。目前,在欧盟公众更加关注农产品的质量,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越来越细化,检测手段越来越精确的趋势下,高品质、具备标准化数据管理信息的农产品,成为参与欧盟农产品市场竞争和进入欧盟民众厨房的必备条件。与此同时,欧盟国家生产的农产品增加了对其内部市场的占有率。
对涉及农产品生产、初级加工、储运卫生、检验检疫、销售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主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技术性和操作性强的规则或规范多以条例和规定的形式由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目前,欧盟总共拥有10多万项技术标准,欧盟委员会农业总司官员表示,其中涉及农产品的约占30%。而近年来,仅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以及化肥、农药残留限量控制和检测方面,欧盟就不断增加各种法规和辅助控制标准,现已达到23万多项。
欧盟为保证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作,实行专家参与和专业小组负责的会商和紧急处理机制。欧盟委员会设有跨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局,由10个专门的高级专家小组组成,分别为粮食作物、家禽家畜、食品污染、食品添加剂、营养保健品、转基因产品等。各小组在食品安全局的协调下,开展专题研究和科学评估工作,为欧盟食品安全的各项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提供基础数据,参考意见。
欧盟法律规定,所有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不具备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上市或进口。为此,欧盟已经要求各成员国采用国际物品协会的“全球统一编码系统”(EAN.UCC,简称统一编码)。利用统一编码系统,可以掌握农产品、食品的全部必要信息,一旦发生威胁人类健康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可以立即追踪到储运、加工和生产的各个环节,直至农产品种植或饲养的源头。该系统自上世纪70年代在欧洲诞生以来,得到了成员国的广泛应用。欧盟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条例来确保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个环节信息的真实、可靠。应用EAN条码技术后,蔬菜、水果等农产品销售商在供货时会多出一张条码,主要用于标识或水果的批次、种植过程、农田状况等信息。同一品种、同一生产条件、同一批次的产品使用同一个条码,专门用于产品追溯。拥有统一编码的蔬菜、水果,就相当于颁发了“身份证”,欧盟可根据这种“身份证”了解产品的上游供应链,跟踪产品的下游消费者,在必要时将农产品对消费者产生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损失。
欧盟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依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和农产品品种类型设立全国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的检测机构,实施专门的检验和执法监督。从2004年起,欧盟强化了农产品相关法律,规定了140多种禁止使用的农药和添加剂,并规定了各种有毒重金属在农产品中的最高含量,农药和添加剂的残留量不允许在产品检测时超标。对符合及明显低于标准规定从事生产的农户给予补贴或奖励。与此同时,欧盟也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的农场处以大额罚金、停产,直到禁止其从事农业生产。
各行业协会依靠自律机制,对下属的协会、农场和企业开展技术培训、规定自查措施等。据欧盟统计资料显示,在荷比卢三国,经政府农业部门授权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就有350多个,负责建立和管理质量检测与定期预报工作,如荷比卢三国仅蔬菜和水果种植取样点就多达3700余处,分析检测基本样品达550多种。欧盟规定质检机构应按照技术标准每年定期、定时和定点监督及汇总取样分析结果,并通过公报或网站向社会公布,从而实现对农产品进行经常性监测和权威性评价。
规范农产品包装和信息标志。欧盟给农产品、食品包装制定了严格的10大类20余种材料及符合标准物质的使用规定,如纸类、塑料、木材、编织物、金属等,并同时规定凡用于包装农产品或食品的物体或材料,应带有明显的“农产品专用”标识或印上“盘子与刀叉”等易于分辨的图案。除了要求包装安全外,还要求包装品质量根据农产品的性质与特点,选择最适宜的材料,以保证农产品经包装后仍能不破坏原有风味,便于储存、运输和延长保质期,同时包装材料本身不能对环境保护构成不良影响。农产品、食品包装要有准确的品质成分、保质期、特殊贮存体条件或是否为转基因食品等详细说明。对纯绿色、有机农产品、食品,设定专门的衡量标准。
欧盟为应付农产品、食品突发性危害建立了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由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和各成员国政府相关机构组成。
制定农产品安全标准与实施有效监督,是欧盟委员会及各成员国政府农业部门实现农产品、食品体系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增强欧盟农业在经济中的地位的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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