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基地证明、质量检测等规范证照,蔬菜才能上市销售。湖北武汉市无公害蔬菜工作会议透露,明年上半年,全市将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适时推出蔬菜市场准入制度。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称,蔬菜市场准入办法正在起草。届时,外地进入我市的蔬菜必须提供基地证明或质量证明;本地蔬菜生产者建立身份编码识别制度,实行可追溯制度等,严把蔬菜市场质量关。
目前,北武汉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对蔬菜的检测仍以市场自律为主,部分单位检测工作不到位。今年底,市农业局专门配备3到5台流动检测执法车,方便检测农药残留,对不合格蔬菜批次多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
明年,市区农业部门还将建立、完善农产品检测中心,配备相应执法人员。
据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11月已在全国执行,市人大将对已制订颁行的《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进行适当修改,主要涉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有关处罚、信息公布等方面的程序调等。
消息来源: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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